为了确保我院各实验室安全有效运行,更加规范实验室安全操作流程,在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同时,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,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如下:
一、正常工作日
1.正常上班时间各实验室或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负责检查日常安全情况并做必要记录
2.如负责人不在应安排专人值日检查安全情况并及时记录
3.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,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尽快整改并记录在案
4.如出现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,按规定及时上报,不准迟报、瞒报和漏报。值班记录做到准确、全面。
二、休息日及夜间
1.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学院和各个实验室要安排专人值班,提前公布值班表并做好备案
2.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轮流担任,各实验室安排好自己内部值班人员
3.晚上值班由各实验室安排值日人员检查安全卫生,离开时检查并督促学生关好仪器设备及门窗水电等
4.24小时运行设备必须由专职人员监守,公共仪器平台和动物实验平台安排夜班人员定时检查并做好记录
5.除值夜班人员外,其他人员原则上禁止在实验室留宿,特殊情况需向院里申请
6.安全检查的值班值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,出现问题以备查询
7.反馈的检查结果,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奖惩措施
8.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不允许迟到早退及脱岗、漏岗,认真做好安全、防火工作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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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5-06